海关总署通知布告2025年第225号(关于进口燕麦动


     

  4.发觉活的检疫性无害生物或其他活的无害生物,有无效处置方式的,做除害处置;无无效处置方式的,做退回或处置。

  (五)《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关总署取村落事务和根本设备部关于燕麦输华动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本通知布告中燕麦(Avena sativa),是指产自境内,输往中国用于食用或食物加工用的非种用燕麦籽实。

  1.输华燕麦应利用包拆运输,利用的包拆应是清洁、卫生、透气、新的,合适中国动物检疫和食物平安要求的材料包拆。每一包拆袋上应以清晰的中文字样标注“本产物输往中华人平易近国”,以及产物名称和出产、加工、存放企业名称及此中方注册号等逃溯消息。间接发卖的预包拆燕麦的包拆及标签须合适中国预包拆食物包拆及标签办理(GB 7718)。

  发觉上述不合适环境,中方将向瑞方传递,并按照严沉程度采纳暂停相关企业输华天分等办法,曲至瑞方采纳无效改良办法。

  1.瑞方应监视企业成立无害生物分析防治系统(IPM),降低中方关心无害生物的发生程度,迸发中方关心的无害生物或其他性无害生物时,瑞方应当即暂停相关地域的燕麦输华,开展查询拜访并采纳节制办法。方可恢复输华。

  输华燕麦出产、加工、存放企业该当经中方注册登记,确保其合适中国查验检疫要求。瑞方应提前向中方提交出产、加工、存放企业名单,经中方审核通事后予以注册登记,中方将正在海关总署网坐上发布相关企业名单。

  2.瑞方应对输华燕麦种植、收成、储存、运输等过程进行监管。拆运前,企业应采纳过筛等清杂办法,确保不带土壤、动物残体、杂草种子及其他外来杂质。

  按照我国相关法令律例和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取村落事务和根本设备部(以下称瑞方)关于燕麦输华动物检疫要求的,本日起,答应合适以下相关要求的燕麦进口。

  2.输华燕麦运输东西应合适卫生和防疫要求,拆运前应进行完全的查抄,防止混入杂草籽、其他谷物杂质、动物残体、土壤等。